为宣传315消费者权益知识,为同学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维权方式,3月14日晚上19:00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科普宣讲,由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权益服务部依次于J2、J4栋进班级宣传。宣讲被划分为四大部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节日简介、3·15的意义、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以及维权小贴士。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1993年10月31日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权利进一步明确为9项: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权。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自从1991年央视播出315晚会以来,每年都会曝光大量消费者关注的质量问题,深度揭露消费环境存在的问题,目的是为了促使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促进企业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315晚会对于提高国人的生活水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 社会性 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 科学消费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们整理出的维权方式: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和解是最简便、快速的维权方式,消费者可直接与经营者联系,在自愿、互相谅解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分清责任,达成和解。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登录315投诉官网站反映情况。
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者质检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投诉时要注意讲清楚投诉人以及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对于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也要交代清楚,方能更好达成调解。
不论采取哪种维权方式,都必须保留必要证据,例如购物小票、保修单、合同、电子发票、录音、消费清单、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当注重采用截图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同时建议在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关于证据固定及有效维权的专业建议,如此方能真正维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大家能在这次的宣讲学习到相应的知识,日后遇到问题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正当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