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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1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于4月9日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5)及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近期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信息标识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张贴情况;

 2.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

 3.检查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管理情况、废弃物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

 4.检查实验实训室卫生管理状况;

 5.检查实验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6.其它期初实验实训室检查反馈需要整改的事项。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单位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2025年4月14日-4月25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如实汇总到《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中,并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2.学校检查(2025年4月26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实记录到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并在检查结束后反馈给各单位。

 3.整改阶段(2025年5月15日前)

 各单位在收到检查反馈后,结合本单位实验实训室管理实际,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

 四、材料报送

 1.2025年4月25日16:00前,各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签章纸质稿报送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J18-609)沈国阳处(电子版通过云之家报送)。

 2.2025年5月15日前,相关单位将附件4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签章扫描PDF文档及电子稿)通过云之家报送沈国阳处。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

 5.《4.9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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